概述� 【四十七戊庚中平】楚汉争�
第四十七签解签概�
一而再,再而三地交待,以和平的方式处理,不可因为自认有�,就对簿公堂,只要以诉讼的方式处�,则必招来厄�,不可能有对自己有利的结�。不如自己平心静气下反问,也许会觉得有失公道,但不是自己认为的就是对�,只要早日打消诉讼的念头,则早日去除厄运。不可急进,只宜退�,则不会有难�
【诗曰】与君万语复千言,祇欲平和雪尔冤;讼则终凶君记取,试于清夜把心扪�
解签� 现代白话文解�
【解曰�
要求免祸,必须自身谨慎修�,只要心地善�,祸端自然消灭于无形�
问兴讼,不利,讼则终�,应自反省�
问婚�,好事多�,但如经得起考验,则有情人终成眷��
问谋�,不可心急,心急则事反不成,正所�“欲速不�”��
【断曰�
功名:功名绝缘 书不为官 为生活用 观念改之
六甲:身心状况 今甚恶劣 宜调适身 方可保安
求财:四面局势 不利世人 君亦在内 守旧可也
婚姻:万万不可 根性不合 互退去也 有益一�
农牧:春交见旺 谁料夏至 霉头侵入 小心对之
失物:去也何方 己亦无忆 且是小物 不宜再追
生意:守之三餐 即可满足 经济恐慌 风靡全世
丁口:人丁散落 为收束耶 从吾修身 必能转机
出行:出去外乡 一切生疏 宜己留意 否则堪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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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司:讼之不得 古时圣贤 训诫者也 扪心三�
时运:走入低壑 小心应对 不宜强行 否则惨败
传统版解�
【圣意�
讼莫�、恐遭刑、财莫贪、病未宁、行有阻、婚难成、且循理、保和平�
【解曰�
此签不可妄意。切莫贪�。但要和�。冤自可雪�
谋事有反复。婚难成。久而后�。财莫贪。疾未安�
讼必�。若有害人之�。反成殃��
【释义�
戒人不可兴讼。讼则终�。不可成��
若能自处和平。则祸端自绝。冤抑可��
占者凡事不可贪�。昼之所�。有一毫不�。清夜间。鬼神森��
虽不以为�。而祸自生矣�<�>不戒��
【解签�
对你千言万语,总归一句话,只要你能够心平气和,祸端自�,冤可雪。你应牢记:“讼则终凶”的诫�,并要知�,我们白昼所作所为,清夜扪心自问,只要问心无愧,自然祸端不生�
这首签诗,告诫求占�,要求免�,必须自身谨慎修�,只要心地良�,祸端自然消灭于无形。反�,如果不自检�,而只想取巧钻营,灾祸必生于瞬间,可不戒哉�
抽得此签,兴讼不�,讼则终�,应自反�。问婚姻,好事多磨,但如经得起考验,则有情人终成眷�。谋事不可心�,心急则事反不成,正所�“欲速不�”也�
【东坡解】讼则终�。不必多说。若得和平。旧冤可�。凡所谋望。皆当谨�。反求诸�?;龆俗悦?�
【碧仙注】心地好时身自吉。何须巧计去缵天。劝君静处勤修省。祸及身来不可损�
【占验�
一富人,累为少年无赖所骗不下百�,欲往讼之。占得此�,乃清夜扪心:昔未富�,曾得一人数十金未偿,其人卒无后,记其死之日,即此人生之时也。乃惊悟,再与少年十余金,约有死者两倍之数目,此不复生端矣�
典故�
【典故�
楚汉争锋
项籍既灭�。宰割天下。自立为西楚霸王。封沛公为汉��
阴弑义帝于江�。汉王乃拜韩信将。举兵伐楚。定三秦�
取咸阳。为义帝发丧。责楚弑逆之罪。与楚战于成皋荣阳间�
大战三十。小战七十。争锋五��
迨英布降汉。范增贬死。楚乃势孤。被汉所��
【释字词】迨─�“�”�。等到之意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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